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甬银保监罚决字〔2021〕63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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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|
个人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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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名称 |
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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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姓名 |
方建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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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 |
案件相关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、存在案件风险信息漏报和案件迟报行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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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五)项、第四十八条第(一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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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 |
罚款人民币八十五万元,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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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|
宁波银保监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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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|
2021年9月2日 |